为贯彻落实市委八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创新链产业链深层次地融合,助推经济社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根据《“大科创”专项政策操作细则》《衢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科技攻关实施方案》,经研究,决定组织并且开展2024年度市科技攻关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重大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聚焦“两重”“两新”战略需求、省“315”战略领域、市科技规划明确的重点领域、影响六大标志性产业链安全和抢占技术制高点的关键核心技术开展科技攻关。
2.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围绕工业、农业、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领域重点技术难题、碳达峰碳中和技术需求开展科技攻关。
3.指导性科技攻关项目:围绕工业、农业、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领域技术问题开展研究。该类项目只立项不安排财政补助经费。
1.申报主体为在全市范围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不在信用黑名单的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社会团体组织(包括在衢州市辖区内注册的入驻“创新飞地”的企业)。
2.申报企业须成立并正常运营1年以上(2023年8月31日前工商注册)。
3.申报重大科学技术攻关(揭榜挂帅)项目的企业要求2023年度研发费用在500万元以上且研发投入占据营业收入比重达3%或研发投入在1000万元以上。申报重点科技攻关项目的企业上年度需有研发费用。
(一)网络申报。申报操作流程见附件2。申报系统于2024年10月12日开放,11月1日17:30关闭。
(二)审核推荐。各县(市、区)科技局,智造新城、智慧新城科技主管部门,市级归口管理部门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于11月5日前完成限额推荐(限额数另行通知)。
(三)合同书报送。申报项目通过评审,对拟立项项目公示无异议后,纸质合同书一式三份邮寄至市科技局。未入选项目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1.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在研市级重大科学技术攻关(揭榜挂帅)项目数不超过1项,承担在研市级重点科技攻关项目数不超过2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承担在研市级科技攻关项目不允许超出2项(主要参加人员是指除项目负责人外,排名2-4位的科研人员);企业承担的市级科技攻关项目(重大、重点项目)有2项(含)以上未验收的不得申报。
2.重大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研发总投入必须在300万元(不含)以上。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等组成创新联合体申报。
3.以企业为主体申报竞争性科技攻关项目自筹经费不能低于申请财政补助经费的4倍。以事业单位为主体申报竞争性科技攻关项目需有自筹经费,且申请财政补助经费不得高于自筹经费(农业、医卫项目和高校专项除外)。
4.同一项目只能按一个类别做申报,不得重复多头申报,否则视为主动放弃。
5.项目可行性报告、经费预算列表及说明等申报附件材料中,应严格回避项目申请单位、项目组成员的相关信息,否则,形式审查不通过。
6.项目申报材料必须实事求是,符合项目申报指南。项目申报单位和申报人要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签订承诺书。编造事实、伪造材料、重复申报,套取市科技攻关项目财政补助经费的,一经发现,按规定列入市科技领域信用黑名单,原额追缴财政补助经费。